媒体评女子被家暴不愿离婚 社会干预助其勇敢抉择
近日,两名女子在西安市长安医院被陪诊者殴打一事引发关注。经警方证实,其中一名女子李某遭其丈夫殴打,男方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行政拘留。施暴男子辛某已在派出所书写保证书,表示以后不会再有此类情况发生,而李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然而,事情并未平息。随着一些生活细节的曝光,事件仍在互联网上发酵。据报道,李某遭遇过不止一次家暴,家属称她患上了抑郁症,甚至有过轻生行为。但为了孩子,她不愿离婚,并表示“你们不想要儿子,我还想要儿子”。这一决定引发了争议,不少网友对李某恶语相向,认为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家务事常常成为网络讨论的热门话题,因为人们可以代入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但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同一叙事很难适配所有情况。现实中,因顾虑孩子而隐忍不离婚的情况并不罕见。今年7月,法治日报曾报道一个离婚案例,提到孩子因父母要离婚而产生抑郁,甚至到了不愿上学的程度。为人父母者对此有所顾虑也是人之常情。
社会上对所谓“单亲家庭”的异样眼光也构成了一种社会压力。不过,这些观点并不一定科学。青岛中院通报显示,部分婚姻解体并不必然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父母间的冲突和亲子间的疏离才是创伤根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
对于遭遇家庭不幸的女性来说,她们有限的生活经验和实际状况,如收入来源的考虑、对男方的精神依赖以及缺乏全面的育儿知识等,限制了她们做出旁人眼中的“最优选”。社会的干预和舆论的帮助可能帮助她们获得新的精神世界,更有勇气面对人生抉择,更有底气向家暴一方主张自己的权益和人格。
因此,对于“为孩子不愿离婚”的说法,旁观者不必一味指责。不妨尝试理解各自的脆弱之处,并思考司法机关、社会机构、民间团体和公共舆论可以从哪些方面对类似当事人进行帮助。这些不幸的人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个体问题,冷嘲热讽无法解决问题,如何形成一种社会的托举才更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