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管让摊贩借钱交50元罚款?知情人发声,官方通报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浙江宁波有城管人员被指让摊贩借钱交罚款,引发关注。12月5日晚,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鉴于相关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并就执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的歉意,得到了当事人谅解。”

视频显示,一辆写有“综合行政执法”字样的车辆停在路边,一名女子询问执法人员:“30(元)行吗?”对方回应:“30(元)有吗?”女子表示:“30(元)我可以找人借。”执法人员称:“30(元)可以借,50(元)就不能借了吗?”女子表示,自己经济很困难。

视频截图.png视频截图

上述视频引发关注,执法人员被指“让人借钱交罚款”。12月5日晚,知情人李勇(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视频中的女子姓荣,是一位小吃摊贩,12月4日,荣女士被执法人员罚款50元。荣女士因为一时拿不出50元钱,而发生了上述视频中的一幕。

李勇介绍,前不久荣女士腿部受伤,已有一段时间没有出摊,后来听说宁波大学附近生意好一些,就到此处摆摊,没想到,刚摆摊没几天就被罚款了。“后来,她找人借钱交了罚款。”李勇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2月4日18时27分,荣某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其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元的处罚。

记者联系到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孔浦中队,工作人员称,此事需联系上级单位回应。记者联系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无人接听。

12月5日晚,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2024年12月4日18时许,孔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经查,当事人荣某某无照设摊行为存在,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鉴于相关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我局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并就执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的歉意,得到当事人谅解。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教育管理,依法依规、文明执法。”通报称。

情况通报 来自江北发布.png情况通报(来自江北发布)

12月6日上午,李勇告诉记者,5日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去了荣女士住所探望。记者尝试通过李勇联系荣女士,对方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