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佳县一事业单位负责人被举报领低保多年,当地回应:正在调查
日前,有网友通过社交媒体举报陕西榆林佳县剧团团长涉嫌领取低保一事引发关注。
网友发布的“救助特困名单公示”截图显示,闫某某家庭人口为两人,每人月均收入70元,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家庭每月保障金额为1340元。
佳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示,东方红艺术团属于该县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正是闫某某。另据知情人士透露,东方红艺术团前身为佳县晋剧团,闫某某从2016年11月正式接手剧团管理至今。
被举报的闫某某与剧团负责人究竟是否为同一人,记者尝试向视频发布者求证,发现对方已下架相关内容,至发稿前也没能进行回复。同时记者也未能在公开渠道检索到这份公示。
知情人士透露,闫某某确实是当地剧团“老人”,中间领了13年低保,到2021年才退出低保。当初是因为团里发不出来工资才有的低保,至于后期为何没及时退出,其并不清楚。不过,相关说法并未得到佳县官方的印证。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剧团负责人闫某某曾因两次违规被党内警告。2016年,其违规公款吃喝花费1258元,违规为本人及单位职工报销手机话费5250元,被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时间系2018年1月。2021年2月,闫某某因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再次被当地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典型问题通报。通报称,在2017年7月,剧团维修工程承包人为感谢闫某某在工程中提供的方便,向其送礼金1万元。2020年11月,闫某某再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2月9日,记者多次致电陕西佳县民政局、文旅局等多个部门及闫某某本人,询问关于举报事件的情况,均未能获得有效回复。据澎湃新闻的报道,当地回应表示正在调查。另据奔流新闻报道,记者从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获悉,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材料已移交佳县民政局及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