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毒犯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都警方侦办的系列用快递贩卖、运输毒品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刘某的上诉,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判决。
2023年3月,于都警方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居民刘某涉嫌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2023年9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爱好网上冲浪,2022年10月通过网络结识了兜售“仿制三唑仑”(三唑仑为国家管制类安眠药)的张某(由广东佛山警方处理),在利益的驱使和张某的怂恿下,嫌疑人刘某成了张某的下线。明知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以涉毒犯罪论处,刘某仍为了非法利益,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毒品三唑仑的售卖信息招揽买家,找到买家后,刘某联系张某以快递的方式发货给购买人,并从中获利。尝到甜头后,刘某还把歪心思动到了身边人身上,在线上怂恿患有相关疾病的人员到医院开具精神麻醉类药品并加价回收后销往全国各地。截至被抓,刘某用快递贩卖、销售毒品共22次,非法获利1.2万元。
2023年12月,于都警方对刘某涉嫌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一案侦查终结后移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7月,于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经法庭审判,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刘某不服上诉。2024年10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嘱用药,不得私下滥用。明知系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仍向他人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树立禁毒人人有责的意识,勇于抵制不法行为;在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贩卖毒品等现象时,及时向公安等司法机关举报,让涉毒违法犯罪没有容身之地。
来源:于都公安